前言
随着我国外经贸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国际结算业务日益增多,而国际结算日常工作的主要工作语言就是英语。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中国外贸经营权早已从审批制转为了备案登记制。这就意味着几乎所有的中国企业都可以加入到外经贸队伍中来,纯粹的“内贸企业”几乎不复存在,不懂进出口交易的企业将很难在日益“国际化”的国内市场中生存,具有国际商务知识的人才必将在开放型经济中的中国“走俏”。
国际结算相关的国际惯例在涉外贸易结算中应用非常广泛。除了2007年7月1日实施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2007年修订本)》(简称UCP?600)以外,近年来国际结算领域有如下最新发展:
1.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于2013年里斯本春季年会上通过了最新的《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nternationalStandardBankingPractice,简称“ISBP745”),以取代2007年版的ISBP681。由此,目前最主要的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审单规则发生了重大变化。
2.国际商会制订的《2010年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已经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从而取代实施了长达18年的《1992年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458)。我国关于银行保函业务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也于2013年11月份公布,并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中。
3.兼备托收和信用证优点的BPO(BankingPaymentObligation,银行付款责任)方兴未艾,国际商会为此制订了《银行付款责任统一规则》(UniformRulesforBankingPaymentObligation,简称“URBPO”),并已于2013年7月1日生效,可以预见BPO这种结算方式的未来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4.为统一全球福费廷业务标准,以避免理解混乱和减少风险,国际商会制定了《福费廷业务统一规则》(UniformRulesforForfaiting,简称“URF”),并已于2013年生效。
上述国际结算领域的新规则亟待外经贸从业人员准确掌握,灵活运用,以趋利避害。为此,我们编著了《国际结算(双语版)》一书。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力求新颖性、实用性和准确性,通过大量经典案例阐释有关国际惯例,目的是使广大读者能在短时间内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国际结算的专业英文,并能在实际业务中结合自身情况,在各种国际结算方式中作出自己的明智选择。
为便于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本教材正文中的绝大部分内容均采用英语,对正文中的难点之处采用中文脚注的形式予以解释,各章的练习题也采用中文。本书是国际商务人员、法律界人士、涉外金融从业人员、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签证人员和外经贸专业学生的最新教材和必备参考用书。
本书主编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徐进亮教授(博士生导师),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国际业务部张啸晨。副主编为香港信和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张光道总经理,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有色金属贸易事业部副总监宣勇。
另外,以下人员也参加了本书的部分编写工作:王苑(中国兵工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袁婷婷(交通银行金融服务中心);徐博远(北京建筑大学);阎柯宇(青岛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