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前言
会计在改革,形势在变化,会计教材也必须适时地进行改革,相应的会计教育也要进行改革,而教材是教育改革的重要基础环节。为此,对《高级财务会计》教材提出的要求是:能够满足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有利于学生决策能力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系统地反映现代会计的最新发展水平和趋势,体现时代特色。
2017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发布和修订了一系列具体准则、合并报表格式调整、增值税税率调整等。这些政策的颁布和实施,使得《高级财务会计(第三版)》中相关内容已不能反映会计改革的最新成果,例题中的相关数据陈旧,报表中部分项目已停止使用,为此在第三版基础上,第四版做了如下修订:
1.按照新的税收政策改写了有关内容,并按照新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了例题数据。
2.按照2017年新修订的与金融工具相关的会计准则,修订了本书例题中涉及金融资产的部分。
3.按照2017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在涉及固定资产出售部分,替换了原有营业外收支科目为“资产处置损益”。
4.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修改了本书中涉及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5.去掉第八章《分部报告》与第十章《债务重组会计》,新增第七章《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中特殊交易的处理》,以完整体现合并报表的编制。
6.在部分章节新增了“拓展与提示”“延伸思考”部分,便于学生自学以及深化对相关知识的理解,拓宽学生视野。
本次修订由赵翠副教授担任主编,张志英教授担任副主编,各章分工为:第一、三章由祁钧业执笔,第二章由高志谦执笔,第四、八章由李桂荣执笔,第五、九章由张志英执笔,第六、七章由赵翠执笔,第十章由徐一民执笔。赵翠、张志英对修订工作进行了总纂。
本书的修订工作由赵翠负责。在本书的修订过程中得到了各位同事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恳请各位老师在使用中对教材中不足之处提出宝贵的改进意见,以便使其更加完善。
通知
春节期间(2025年1月21日至2月10日)邮购业务暂停,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祝春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