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合同是在国外组织产品销售时最常用的工具之一。绝大多数出口商,无论其规模大小,都必须面对起草国际经销合同的问题。为帮助国际贸易商并协助他们的律师起草和谈判合同,国际商会在20世纪90年代初曾制订用于国际经销的合同范本。这是国际商会最早成功发布的系列示范合同之一,如今几乎涵盖所有类型的经销相关协议。考虑到近年来影响经销的法律已经进一步发展,为确保与国际商会的其他示范合同兼容,本示范合同目前已由国际商会完成第二次修订。
前言
引言
1. 用于国际贸易的统一范本
2. 适用范围
2.1 国际协议
2.2 买方——转售方
2.3 经销商——批发商/进口商
2.4 产品责任
3. 什么是经销商?
4. 经销合同与买卖合同
5. 适用的法律
6. 使用示范合同时,应当针对特殊的国家采取特别预防措施
7. 遵守反垄断法的必要性
7.1 欧盟法规:第101条以及330/2010号规章
7.2 国内法律
8. 通过国际仲裁救济
9. 使用本示范合同的注意事项
国际独家经销示范合同 国际商会经销合同(独家进口商兼经销商)
附录一 指定产品与指定区域(第1.1条)
附录二 直销佣金
附录三 经销商所代表的产品和供应商(第4.3条)
附录四 广告、展销会和展览会(第6条)
附录五 产品推广策略(第6.4条)
附录六 销售条件——折扣(第7条)
附录七 最低保证目标(第8.3条)
附录八 2006年国际商会保密条款范本(第14条)
附录九 产品和备件库存(第15.1条)
附录十 售后服务、维修、保修(第15.2条)
附录十一 经销商(公司)控制权、所有权和/或管理权的变更(第20.5条)
附录十二 商誉赔偿(第21B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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