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分七章,广泛而深入地采用了中、美、欧和澳大利亚法比较研究、案例分析和法律文本分析的研究方法,深入比较分析了CPTPP、USMCA、RCEP和中国签署的其他FTA的电子商务/数字贸易章节,以及这些规则对中国相关国内法的影响和我国的对策。第一章旨在介绍亚太数字贸易/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背景,第二章至第六章分别对应应对CPTTP电子商务/数字贸易运行规则的五大主题: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对互联网平台等中间商的国际规制、依托电子商务的货物贸易规则的中国创新、中国国际私法对数字贸易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回应、个人信息保护和国际投资仲裁,第七章总结全文。
第一章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发展沿革
1. 美国加入并推动TPP的原因
2. TPP到CPTPP的演进
3. 后TPP时代亚太地区主要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协定的发展
3.1 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到《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
3.2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4. 本书的结构、主要论点和研究方法
第二章 主要亚太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
1. 中国和美国共同的挑战
1.1 数字产品分类不明确
1.2 消费者和个人信息保护不充分
1.3 信息跨境流动保护薄弱
1.4 小结
2. 趋同的应对方法
3. 不同的内容
3.1 数字产品的分类及其待遇
3.1.1 分类
3.1.2 待遇
3.2 消费者和个人信息保护
3.2.1 打击欺诈和欺骗性商业活动
3.2.2 将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减至最低程度
3.2.3 保护个人信息
3.3 信息自由流动
3.3.1 电子商务或数字贸易网络的接入和使用原则
3.3.2 电子方式跨境传输信息
3.3.3 计算设施的位置
3.3.4 互联网互通费用分摊
3.3.5 源代码
3.3.6 争端解决
3.3.7 网络服务提供商(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ISP)安全港
4. 政府数据和网络安全规则
5. 新冠疫情期间联系人跟踪程序相关健康信息的跨境流动问题
5.1 启用个人健康信息共享的国际卫生法和隐私法框架
5.2 相互认可监管成果
5.3 应对数据主权问题
5.4 制定新的疾病监测国际条约或其他国际协议
5.5 小结
6. 多中心化方向
7. 总结
第三章 对互联网平台等中间商的国际规制
1. 美国:互联网豁免
1.1 没有“通知−删除”机制
1.2 强调信息自由流动
2. 欧盟:限制互联网豁免权
2.1 不同的“通知 − 删除”机制
2.2 强调个人信息的保护
3. 美欧的比较研究
4. 中国:网络中间商互联网民事责任无豁免权?
4.1 与线上销售的商品和产品有关的侵权行为
4.2 网络人身权利侵权
5. 总结
第四章 依托电子商务的货物贸易和以消费者为导向的贸易单边主义
1. 引言
1.1 无纸贸易
1.2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
1.3 国内监管框架
2. 贸易自由化的模式
2.1 WTO 多边主义
2.2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单边主义
3. 试点城市
4.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以消费者为导向的单边主义
4.1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者权益保护
4.1.1 关税豁免和国内税赋的降低
4.1.2 简化海关手续并重新定义消费者保护
4.1.3 减少“边境后”贸易壁垒
4.2 挑战
4.2.1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产品目录
4.2.2 配额
4.2.3 市场准入
4.3 前景
5. 结论
第五章 中国国际私法对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的回应
1. 互联网数据保护中的属人管辖权问题
1.1 基于服务器位置的属人管辖权
1.1.1 外国法明确拒绝仅基于服务器位置的属人管辖权
1.1.2 中国的属地主义
1.1.3 为什么中国的国际私法允许法院仅根据服务器的位置行使属人管辖权?
1.2 “针对”因素(target)和被告网站的交互程度(the interactivelevel)
1.2.1 “针对”因素
1.2.2 被告网站的交互程度
1.2.3 为什么被告网站的“针对”因素和交互程度在中国国际私法中没有发挥作用?
2. 中国域外管辖权实践的最新发展
2.1 武汉中院对交互公司的禁诉令裁定
2.2 《知识产权与国际私法指南》
3. 互联网数据保护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3.1 识别:保护个人信息法律属性的多元化
3.1.1 人权和人格权
3.1.2 消费者权利
3.1.3 财产权
3.2 指向法院地法连接点的广泛适用
3.2.1 信息保护法作为必须强制适用的法院地法
3.2.2 限制当事人自治
3.2.3 在衡平法(Equity)案件中适用法院地法
3.3 数据行业实体法的去美国化
3.3.1 美国化
3.3.2 去美国化
4. 总结
第六章 个人数据保护对投资仲裁的挑战
1. 引言
2. 条约和仲裁规则
2.1 条约
2.2 仲裁规则
3. 连接点
3.1 仲裁员和其他仲裁参与人的住所地
3.2 仲裁地和审理地
3.3 处理个人数据的实体的所在地
4. 国际公法规定的特权和豁免
4.1 联合国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
4.2 海牙仲裁法院
4.3 《维也纳外交关系条约》和《特别使团公约》
4.4 国际习惯法
4.5 小结
5. 总结
第七章 结论和展望
后记